12月26日,吉林省高院再审宣判刘雪峰故意杀人罪成立。吉林省高院重新审理后裁定,原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维持原判。刘雪峰故意杀人案发生于1991年8月1日,被害人辛某是吉林省阜市三沙河镇派出中校的一名民警。经侦查,警方认为,三沙河市保育员刘雪峰是该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同年11月15日被拘留审查,同年12月4日被捕。由于犯罪分子手段残暴,这起事件在当时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受害者身上有30多处刺伤,双颊有6至7厘米长的伤口。法院判处刘雪峰死刑第一个例子。二审虽仍裁定“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必须依法惩处”,但改判死刑缓刑,称死刑“量刑不当”。幸运活下来的刘雪峰和家人多年来一直在抱怨。 1995年,吉林高院受理了刘雪峰父亲刘景瑞的申诉,随后于1998年下达驳回起诉通知书。2009年,刘雪峰多次减刑后获释,并继续上诉。 2018年,吉林省检察院向吉林高院建议重新审理,称“原审法院判决事实关系不清,证据不足”。但此后案件一直没有任何进展。 2022年11月,刘雪峰请律师高文龙、杨L北京市尚全律师事务所一人提起上诉。律师们在查阅案卷、勘察现场后,于2023年5月向吉林省高院提交了上诉材料。同年5月27日,该报刊发了题为《过错死刑杀人案:死刑缓期30年男子再次上诉,吉林省检察院建议再审》的文章,揭露了该案的多项疑点。 8月11日,吉林省高院作出再审裁定,决定成立再审合议庭。刘雪峰故意杀人案于2024年6月21日和2025年9月17日两次重新开庭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均表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吉林省检察院建议依法改判。 2025 年 12 月 26 日,J伊林高院作出再审裁定,但仍维持原判。对此,刘雪峰表示将继续上诉。刘雪峰在亲属的搀扶下离开了法庭。本文所有照片均取自该报记者王健的庭审,王健表示,死刑虽然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但仍有不当之处。该报此前报道称,晚上9点40分左右。 1991年8月1日,三沙河市第一中学民警辛某某在校外胡同内被杀。他们用刀刺了他30多刀,并用刀割伤了他的左右脸颊。随后,三沙河市的幼儿保育员刘雪峰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成为该事件的嫌疑人。刘雪峰出生于1970年,案发时在当地一家托儿所工作。刘雪峰告诉本报,警方走访苏某时,事发后,他主动向警方供述,称自己在街上偶然遇见了申某某。就在此时,他离开未婚妻家回家时,遇见了申某某和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后来遇到了一些熟人,跟他们打了声招呼就回家了。案发三个多月后,1991年11月15日,警方见到受害人,刘雪峰被拘留调查。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部通知》,依法必须“接受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法律措施。”1991年11月15日至11月27日,刘雪峰被拘留并接受侦查。1991年12月4日,刘雪峰被吉林省检察院逮捕,随后向白城区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1992年11月6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白城市分院。一审判决有两页纸,不到千字。根据一审判决,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公开庭审获悉,当晚9点40分左右, 1991年8月1日,被告人刘雪峰在家中与未婚夫张某因一件小事发生争执。他一气之下出了家门,向三沙河一中西侧的小巷走去。 Sansaga第一高中的警察申先生朝我走来。发生了冲突和争论。被告人刘雪峰拔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向申某的背部、胸部刺了数刀,并在脸部两侧刺了一刀,申某当场死亡,然后逃离现场。据法医鉴定,受害人辛格因大量失血、气胸死亡。判决确认,上述事实清楚,并有当事人证言证实。证人.tigos、现场调查记录、尸检报告和卷宗中的物证。被告人刘雪峰推翻了原来的供述,但证据充分,可以定罪。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雪峰藐视国家法律。他边走边争吵后持刀行凶,导致受害人辛格死亡。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他当然是一个除非杀人,否则不会激怒公众的罪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分子立即审理程序的决定》的规定,被告人李某1992年,经本院三十八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刘雪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一审宣判后,刘雪峰不服,向吉林省高院提起上诉。上诉理由包括作案时间不够、作案所用武器不兼容等。其辩护律师认为,证据不足证实刘雪峰实施犯罪。二审并未开始。 1993年8月31日,吉林省高院经审查,作出二审裁定。吉林高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原判认定刘雪峰持尖刀杀害辛某。张目击者证实,刘雪峰作案时间已久,有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文件等佐证证据,足以证明其犯罪事实。确认刘雪峰犯罪,但上诉理由不予支持。二审裁定称,吉林高院认为“杀害刘雪峰的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依法应予处罚。下院果断、准确”。但法院没有维持一审判决,而是判处刘雪峰死刑,有期徒刑两年。我给你了。将死刑改判为死刑缓刑的理由是:“但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量刑不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杀害刘雪峰的手段残忍。受害人尸检报告显示,受害人阿拉塔身上有30多处刺伤,其中胸部有8处,身上还被划出了一道6至7厘米长的伤口。在日本的每个脸颊上。本案一审判决中引用的《关于对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迅速司法程序的决定》是1983年通过的,当时正是“镇压”政策推出的时候。在此背景下,法院一方面认为该案“性质残忍,后果严重”,另一方面认为死刑“量刑不当”,不公正。刘雪峰告诉本报,护骨鸡头事件等事件得到修复后,他看到了希望。事发后,他得知被杀的申是洛杉矶市第一高中的一名警察。怎么可能走路时撞到别人就被捅了几十刀,脸上也被抓伤了?我被制服了。事发前,第一高中曾发生多起抢劫案。我怀疑小偷是在报复,不然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噢,太多的仇恨。二审判决生效后,刘雪峰被关押在吉林省公主岭监狱服刑完毕。即使入狱后,刘雪峰仍继续上诉,其亲属也来来回回地求情。1995年,吉林高院受理了刘雪峰父亲刘景瑞的上诉,并于2016年发出驳回上诉通知书。1998年,驳回上诉通知书上诉称,原判“根据被告人的多次供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记录、法医鉴定等卷宗证据,认定其有关刘雪峰没有杀人罪的说法没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也表明刘雪峰是在公安机关的胁迫下认罪的,但调查没有发现事实依据。”刘雪峰收集申诉后他和家人继续申诉,但没有结果。据刘雪介绍,恶警随后拒绝给他寄任何申诉材料,只是劝他认罪,安心服刑。刘雪峰六次减刑后于2009年7月21日出狱。刘雪峰一直很失望,直到呼吉勒模式、聂树斌案的真实性得到证实后,他才重拾希望,2018年8月,吉林省检察院下达了对刘雪峰刑事起诉通知书,并裁定证据不足。据悉,法官决定向吉林高院发出重新审理的建议,但吉林高院法官表示,他曾经联系过他们准备笔录,但此后就没有收到他们的消息。 “2022年8月,刘雪峰先生联系北京尚全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事务所制定了‘诈骗性扶持计划’。”来自吉林省和其他涉及非法事件的各方都得到了该计划的无偿支持。律师事务所调查确定刘雪峰故意杀人案卷宗后,决定提供协助,并聘请了律师高文龙、杨律师。兰律师代理刘雪峰上诉。 2023年5月,高文荣、杨澜到案发现场,查阅案卷材料,重新整理申诉材料,向吉林省高院提交。上诉意见称,原判中,除刘雪峰供述外,原判中没有任何客观或口头证据可以直接证明刘雪峰在整个事件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不排除有合理的怀疑,真正的罪魁祸首另有其人。犯罪现场记录表明了这一点。现场留下了不属于受害人的铜套和红色木刮刀柄。调查一当局已安排提取他们并获取指纹信息,但案件卷宗中没有相关项目。公安机关还采集了刘雪峰等人的指纹。律师认为,侦查机关采集指纹的目的应该是为了进行比对。但现有资料中尚无对比结果或样本。雪峰,包括调查处理阶段的9份讯问笔录。其中,在第一、第三次讯问笔录中,刘雪峰对于犯罪工具的数量和特征均坚称自己无罪。在调查阶段,加科在九份审讯记录中提供了至少五个不同版本的供词。律师认为,刘雪峰一方面认罪,但另一方面,他对犯罪人数、特征等重要事实无法形成稳定的供述。仪器。相反,它前后矛盾,人们对有罪供述的可信度表示怀疑。与此同时,凶器的来源和地点始终无法确定。控辩双方均认为应改判无罪,吉林高院判决维持原判。 2023年5月27日,本报刊登《死刑不当杀人案:三十年前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男子再次上诉,吉林省检察院建议重新审理》,报道了案情详情和种种疑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23年8月11日,吉林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书。法院决定成立合议庭,对刘雪峰故意杀人案进行再审。刘雪峰故意杀人案再审于2024年6月21日开庭,当天庭审的主要焦点是刘雪峰有罪供述的合法性和犯罪事实。案件中的证据能否证明刘雪峰犯有杀人罪?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都会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双方唯一的分歧在于是否使用刑讯逼供。刘雪峰告诉法庭,被指控后,他遭受了很长时间的酷刑才招供。酷刑手段包括拳打脚踢、“让苏秦持剑”(注:一只手搭在肩背上,另一只手戴上手铐)、“驾驶飞机”(注:身体倾斜90度、头仰、手臂伸到背后、膝盖不要弯曲)、用拇指铐吊起来,据称还有一些研究人员在里面塞了半瓶酒。一条细长的带状物体被塞进了刘雪峰的嘴里,然后又被拉了出来。刘雪峰在法庭上讲述酷刑过程时情绪激动,痛哭流涕。被说服后在庭长的一席话下,站在法庭上的检察官和辩护律师都冷静了下来。此外,还允许一名证人出庭作证。证人郭萌萌曾与同在看守所的刘雪峰同住一间牢房几个月。郭萌萌当时作证称,刘雪峰多次被审问。审讯过程中,走廊里传来刘雪峰“疼”的声音。刘雪峰受审后受伤归来。人们常说:“我又被打了”。不仅如此,刘雪峰还多次在墙上用血写下“冤屈”四个字。除了刘雪峰本人的举报和目击证人证言外,刘雪峰的律师高文荣、杨澜也通过刘雪峰的多次认罪,讨论了刘雪峰遭受酷刑的可能性。其律师认为,刘雪峰是经过严刑拷打、诱供、起诉后才认罪的。这些认罪内容包含许多相互矛盾且难以解释的细节。但吉林省检察院检察官认为,本案证据不能证明刘雪峰曾遭受刑讯逼供。与此同时,出庭的检察官还提交了侦查员2017年准备的两份报告,两名侦查员否认对刘雪峰进行刑讯逼供。吉林省检察院检察官提出起诉建议时表示:“本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吉林省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现有证据虽可以证实辛某某被谋杀,但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不能确认刘雪峰实施犯罪。吉林省检察院根据本案证据,审查并得出结论认为,原审发现的证据存在诸多疑点,不能合理排除。检方的建议要点如下:第一,本案没有客观证据能够证明刘雪峰犯有谋杀罪。其次,记录在案的证据不能证明现场提取的刀柄与刘雪峰有关。对于现场提取的刀柄,没有证据表明侦查机构采集指纹进行鉴定,也没有其他客观证据可以证明该刀柄属于刘雪峰。第三,原审法院承认的有罪供述是“先确认后坦白”,可信度值得怀疑。吉林省检察院还认为,本案证据表明,可能有其他人作案,一人刺伤被害人两侧很难。同时按摩背部和肋骨。因此,不能排除两人作案的可能性。犯罪现场现为住宅。此外,由于受害者是学校警察,因此有可能遭到报复。事发前的涉案人员证实,学校内发生多起抢劫案。作为学校保安负责人的申某某针对这一情况采取了严厉措施,加强了巡逻管理,但这却引起了犯罪分子的不满。这可能会导致报复,或者犯罪当天犯罪的小偷有可能跳过学校围墙与受害者相撞,从而引发打斗。综上,吉林省检察院认为,原判认定被告人刘雪峰杀害被害人辛某某的事实不清,案件依据的证据不符合充分可靠的标准。建议吉林高院依法改判。随后,2025年9月17日,因审判长变更,吉林高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 12月26日,刘雪峰故意杀人案再审在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吉林省高院认为,本案的核心问题有两个。问题是刘雪峰是否在刑讯逼供中认罪,本案证据是否真的足以定罪。惩罚?吉林高院重新审理后,采纳了办案人员的证言,认为本案不存在刑讯逼供、诱导等情况。同时,记录在案的证据当然足以定罪和判刑。据此,吉林省高院作出新裁定,维持原裁定。判完之后吉林省高院并没有直接向刘雪峰宣判。法官说将会邮寄。刘雪峰泪流满面,在亲属搀扶下离开法庭。他表示将继续上诉。刘雪峰故意杀人年表 1991年8月1日,中校配属民警辛某某在吉林省阜市三岔河村被杀。 1991年11月15日,刘雪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拘留审查。 1991年12月4日,刘雪峰被捕。 1992年11月6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雪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1993年8月31日,吉林省高院二审将刘雪峰的刑罚改为死刑缓期执行。变更的原因是“(初审法院)判决不当”。 1998年4月9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刘雪峰父亲刘景瑞提起的诉讼。 2009年7月21日,刘雪峰刑满六次后被释放。 2018年8月29日,吉林省检察院提出重新审理建议,建议吉林省高院再审此案。 2023年8月11日,吉林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书,决定再审此案。 2024年6月21日,吉林省高院再审刘雪峰故意杀人案。 2025年9月17日,吉林高院因审判长变更等原因,对该案进行二审重审。 2025年12月26日,刘雪峰故意杀人案宣告再审,吉林高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