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7点左右2025年12月5日,石景山区双友路与竹东街交叉口,出现一幕激动人心的场景,一名头戴红色帽子、身穿黑色皮夹克的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男子直行时突然左转,与同向行驶的潘女士相撞,导致两车倒地。潘摔断了腿,站不起来。在殴打受害人造成骨折后,经过八分钟的交涉,他没有报警就离开了受害人,并闯了红灯。警方通过监控发现了这起事件。戴着红色棒球帽的男子本来应该一直在等待,却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突然左转,撞到了正常靠左行驶的庞先生。他们双双倒在了地上。事故发生后,一名红帽子男子扶车并与潘某“沟通”。双方僵持了近八分钟,但没有接到警察或紧急服务部门的电话。照片中,一名戴着红帽子的男子缓缓行走,逐渐远离伤者。然后他开始推车。正要离开。潘意识到不对劲,立即举起手机拍下了车牌照。随后,该男子钻进车内,闯红灯,穿过人行横道,消失在夜色中。他回到家,立刻换了衣服。他返回现场查看情况,得知受伤男子已报警。随后,他回到家中,拿走了他的车牌,并通过监控跟踪了他。警方在马鱼村找到了该男子。这里平房、巷子很多,找人并不容易。经过搜查,当晚终于找到了一名与屋前监控摄像头相匹配的男子,他戴着红色帽子,身穿黑色皮夹克,电子车牌也与潘拍摄的照片相符。他停好车,进了屋。大约九分钟后,当他再次出来时,他已经“焕然一新”了。他摘下帽子,将皮夹克换成中长款羽绒服,试图抹去事故发生时的所有特征。不久后,他向北走去,看似离开,实则转身,平静地回到了事故现场。 “当我出去散步时,现场有警车和救护车,所以我没有去现场,”他后来说。得知受伤者已报警后,郝某回到出租屋,将骑着的电动自行车搬进屋内,放入车内。我把车牌取下来了。当接受警方询问时,他拒绝承担责任,并表示:“我担心她会耽误我的工作。”当警察发现他时,郝还在逃避责任。 “她超速了……她撞到了我,而不是她。”波利ce很快指出:“交通事故,谁撞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让路。”如果转弯,就必须给前面的车让路。”该男子接着说道:“我一看到车没事,我就开始帮助她,但她不会说话。我走开是因为我害怕受到威胁。”在民警面前,郝先生不断强调对手的问题,淡化自己的错误。当被问及为何逃跑时,他的回答是“自私”。当我问他为什么不报警或叫救护车并留下联系方式时,他的回答还是一样:“我没有报警,因为我害怕迟到。” “出事了,但我没时间叫救护车。”郝先生声称“出事了”,但回家后他花时间换了衣服又回到现场,但没有救出伤者。一名持假车牌潜逃的男子被罚款并入狱。替代尽管郝先生多次否认,但肇事逃逸的事实是有一系列证据支持的。从逃离现场、换衣服躲藏、摘掉车牌藏车,直到返回现场查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一切都被监控和追踪。历时24小时,案件侦破。经查,郝先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未登记,车上悬挂的车牌已从另一辆电动自行车上摘下0元,并处以行政拘留10日。警方提醒,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双方是否达成事先协商意向,都必须尽快报警、保护现场并救治伤者。这不仅可以使事故证据得到更正,也避免了后续认定责任和赔偿的僵局。由于其中一方外逃而导致的问题。任何泄露、隐瞒、逃避的行为,只会让后果更加严重。来源:新京报报道,防护渠道:从应用市场下载“晨报”客户端,搜索“举报信息”,一键直接进入“晨报求助”平台。或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731-85571188。企业及政府内容服务专项总部:19176699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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